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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云创谷经济开发中心

区域:北京-密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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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云创谷经济开发中心为开展招商引资工作,依据密政发〔2010〕14号文件精神,制定出企业实行财政扶持政策,具体内容见下表:
年纳税形成县级财政收入 对企业支持政策
50万元以下的 按形成县级财政收入30%的同等额度返还
50万元-300万元 按形成县级财政收入45%的同等额度返还
300万元以上 按形成县级财政收入60%的同等额度返还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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